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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时期大连港医院就诊公告
发布时间:2020-02-01 15:05:37 丨 编辑:大连港医院宣传部 丨 人气:12065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为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辽宁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实行最严格的防控措施。为更好地保护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减少人流密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您认真阅读以下内容,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请谅解:

 

    1、近期医院门诊工作重点为疫情防控,主要接诊危急重症患者,为避免交叉感染,无紧急就诊需求的患者请尽量不要到医院就诊。

 

    2、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请主动前往发热门诊接受筛查:

 

    ①发病前14天内有湖北地区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游史或居住史;

 

    ②发病前14天内曾经接触过来自湖北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③有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流行病学关联;

 

    ④两周内与湖北省特别是武汉市旅游史或居住史人员(即使未发病、无发热等症状)接触。

 

    3、就诊患者及陪同人员请务必全程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为了您及家人安全,通常限一位家人陪同看诊。

 

    4、所有进入医院人员请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及预检分诊筛查。

 

    5、请患者本人持身份证、医保卡、居民健康卡等有效证件实名制就医,对不持有效证件患者,不予挂号,敬请谅解。

 

    6、为严格管控门诊候诊区域,减少人员聚集,请患者自觉维护“一室一医一患”,或尽量预约诊疗

 

    7、我院暂停健康体检方便门诊、门诊康复治疗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8、疫情期间,原则上不允许探视病人,患者在医院内订餐。住院陪护需要固定,持陪护证上岗,陪护人员禁止外出。因抢救疾病特殊需要,需要经所在科室批准并服从流行病学调查及管理

       

    9、根据辽宁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临时调整省直医保门诊治疗特慢病就医结算服务流程的通知》,慢病患者经医生评评估后可为患者开具最多三个月的诊疗处方,减少赴医就诊次数。若治疗过程中病情变化,请及时到急诊就诊、专科门诊

 

    10、为方便患者诊疗,我院也组织常见病、慢性病管理团队为您在线服务,有专业人员为您解答。

 

    神经内科  82625457      肿瘤内科  82622083

    心血管内科 82624069    呼吸内科  82626177

    内分泌科  82625415      消化科   82623226

 

大连港医院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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